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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假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8日;2015年3月2日开学,上课。
全日制小学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,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与全日制中学相同,暑假放假时间 2015年6月27日结束,6月28日正式放假,8月31日开学,9月1日正式上课。
一、假期安排
1.普通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2014至2015学年度共52周,安排教学时间40周,其中假期12周(包括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)。一至八年级上课时间36周,复习考试时间2周,学校机动时间2周,由学校视具况自行安排,如学校传统活动、文化节、运动会、远足等。九年级全年上课时间34周,复习考试时间4周,学校机动时间2周。2014至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(园)、中等职业学校的开学、放假时间定为上学期于2014年9月1日正式行课,2015年 2月8日放寒假;下学期于2015年 3月6日正式行课,7月15日放暑假。
2.农村普通中学应按规定放农忙假,具体时间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自行确定。城市中学要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各中学校(园)要坚决按照年度教育时间安排上课,既要充分保证教学时间,又不能擅自挤占假期。
2.减轻学生负担。学校各年级一律不许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。
3.加强学生安全教育。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防止伤害事故发生。
4.加强安全排查。各中学校(园)要利用假期对学校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。
5.注重假期质量。假期是学校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,各中学要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,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、安全、有意义的假期。
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为: 学生于2015年1月26日开始放假,3月8日、9日报到注册,3月10日正式行课;教职工于1月26日开始轮休,3月8日开始上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切实加强寒假、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,保管好贵重物品,注意防火、防盗,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。
2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,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,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杜绝发生脱岗现象,值班人员要保证联络畅通,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、妥善处置。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。
3、请各单位、各部门于1月19日17:00前,将寒假值班表(含值班领导、值班人员名单及有效联络方式)报送校长办公室综合科和保卫处综合科各一份。
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5年8月30日、31日办理入学手续,进行入学教育,9月2日正式行课,2015年1月20日放寒假。第二学期定于2015年2月16日办理入学手续,2月17日正式行课,7月6日放暑假,共计教学时间39周
暑假放假时间为:6月28日至8月31日,9月1日正式上课。
2015 年 3 月 1 日办理入学手续,3 月 2 日正式行课。7 月 8 日结束,7 月 9 日开始放暑假,共计教学 18 周。全日制中学全年共 52 周,其中教学时间 39 周,假期(包括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)共 13 周。初中上课时间 35 周,学校机动时间 2 周(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,如学校传统活动、文化节、运动会、远足等),复习考试时间 2 周(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再增加 2 周)。 普 通高中高一、高二年级上课时间 35 周,复习考试时间 2 周,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 2 周;高三年级上课 22 周,复习考试 11 周,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 2 周。中等职业学校(普通中专、职业中学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)一、二年级上课时间为 35 周,复习考试为 2 周,机动时间为 2 周(由学校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安排实习或见习)。
2014-2015-1(2014年到2015年第一学期)老生开学时间为9月1日,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9日。
2014-2015-2(2014年到2015年第二学期)开学时间为2015年3月2日,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0日(不包含大三等一些特殊班级的社会实践周)。